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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劫難船.jpg 

公車上的柯南

(蕭湘文/ 2010 / 07 / 06 ) 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或引用請註明出處

       送女兒去上英文課時,發現途中女兒的視線被另一輛公車所吸引,原來上面有今年暑假即將上檔的電影廣告:「名偵探柯南:天空的劫難船」。看到她嘴角浮起一絲的笑容,那是一種看到偶像時才會出現的甜蜜微笑哪。當車子行駛後,我問她看到什麼?女兒告訴我上映日期以及所看到的圖像。雖然只是一個紅燈的停留時間,已經足以讓女兒透過車窗將相關訊息絡印在腦海了。

       公車本身就是一種移動式的交通媒體,無論你要搭公車或行走於馬路上,視線都會觸及到公車。尤其台北市,公車更不時的穿梭在大街小巷中。也因為公車班次有其區域性,再加上出現的頻繁性,所以如果在上面刊登商品廣告也等同於提高產品的曝光效果。所以大約從1988年開始,台灣公車業者也開始以公車做為刊播廣告訊息的移動載具,以彌補當時公車營運的虧損。

       不過也因為公車本身移動性的特質,相對也限制了廣告所能展現的複雜度。畢竟在極短暫的視覺接觸時間中,人腦所能記住的訊息相當有限。而且有更多的情形是只有視線接觸,但並沒有做任何的知覺處理。也就是心思根本不在視線所及的訊息上,所以只有「眼到」而「心不到」。因此精簡扼要的訊息、鮮豔的色彩搭配以及醒目誇張的構圖通常成為公車廣告訊息創作的考量要點。所有的產品廣告都必須以產品為主體性的考量,公車廣告也不例外。因此,並非所有的品類都適合選擇公車媒介。由於具有時效性的電影廣告運用公車廣告的成效相當不錯,讓公車成為電影宣傳重要的刊播媒介。

        廣告人真的很厲害,只要是能刊載產品訊息的任何工具都可以成為廣告媒介。而且隨著運用時間越長,所發展出的創意表現就更活潑。現在觸目所及的公車廣告表現就相當多元,車體外觀、車廂內部、車窗、車門、手拉環等,都可成為創作構圖的變化元素。每回看著這些移動的公車廣告,就會覺得它們為台北市的街頭增添許多視覺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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